日前,民航局发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6月30日,记者在延吉朝阳川国际机场看到,安检部门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的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在入口、值机、安检等多个通道设立指示牌;增派人员做好服务指引及解释工作;设置充电宝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目前乘坐境内航班禁止携带无3C标识的充电宝登机,符合3C标识规定但超过160Wh的也不能携带或托运。国际航班依然按照原充电宝规定执行。”机场安检工作人员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在飞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摘自:延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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