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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关于开设汽车后备箱创意夜市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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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7 10:3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降低疫情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经济影响,经龙井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6月20日至2020年10月31日开设汽车后备厢创意夜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设原则

      遵循“便民利民、合理布局、 疏堵结合、 规范管理”的工作原则,在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影响市民休闲、不污染环境、并做好疫情防控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汽车后备厢创意夜市,助力龙井市经济发展。

经营位置:盛泰嘉园二期广场东侧路段

经营时间:每日晚间17:00至21:00

经营项目:生活用品、包装食品、小商品、服饰鞋包、旅游商品、手工产品等。严禁使用明火、电器现场加工饮食用品,禁止销售烧烤、油炸等易污染环境的产品,杜绝油烟污染。

摊位数量:企业20个摊位,个体30个摊位,合计50个摊位。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龙井市委、龙井市商务局、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三、摊位分配方式

(一)申请人条件

1.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或具有龙井市户籍的公民可优先申请报名;
2.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车证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3.申请企业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厢车行车证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4.每户只能一人申请参加报名,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经营摊位;
5.报名时,申请人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温。

(二)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8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以先后报名顺序为准。

(三)报名地点

      二百货超市南侧的城市管理执法岗亭。

四、管理要求

1.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必须服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不得转让、转租、转借、互换经营摊位,一经发现,取消占道经营资格;
3.连续二日或累计五日不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取消占道经营资格;
4.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只允许在机动车辆的后备厢内经营,不得把货物摆到地面进行销售;
5.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要守法经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每天开市期间和退市后的经营摊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
6.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要保证公共卫生安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7.经营期间,不收取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占道费;
8.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须服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统一管理,经营期间如因规划调整、城市管理、交通管理、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等原因需调整或停止占道经营时,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本通告由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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