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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过渡期截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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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8 09:2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过渡期截至4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经州政府同意州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的通知》(延州医保联发〔2019〕14号),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我州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县域就医执行长期异地和转诊转院登记备案手续,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为过渡期;再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在此,我们提醒我州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县域就医(含州内跨县域),2020年5月1日起,必须办理长期异地或转诊转院登记备案手续。未按程序办理长期异地或转诊转院登记备案手续的,将影响个人医保待遇,报销比例仅达20%。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转自延边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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