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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高速公路十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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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08: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运期间高速公路

十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将不予处罚

      春运期间,为了让广大驾驶员快速安全出行,春运期间高速公路上十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据了解:这十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包括:

1.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立即改正、排除妨碍的;

2.机动车行驶途中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号牌被污水、泥尘遮挡不清,经指出后立即清除的;

3.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

4.或因挡风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2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5.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系统查询驾驶人有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6.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经系统查询车辆有行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7.非“两客一危”重点驾驶逾期未审验,不超过三个月的;

8.实习期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9.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

      今年高速公路春运的主题是“平安高速,情暖吉林”,春运开始延吉分局也启动了高速公路上的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安全出行。

      高速公路吉林省高速公安局延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塔怀壮:“对‘两客一危’面包车,重载的大货车,进行严查严管,特别是对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的违法行为,易引发交通事故进行了严肃查处;在服务区、交通岗设立了爱心驿站,主要是方便驾驶员还有交通参与者、乘客,提供一定帮助;我们还加强了雨雪天气的应对,特别是对一些隐患路段进行了摸排、排查,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春运期间,大量的车流将涌向高速公路,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尤其是客运车辆驾驶员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不超员、不超速。

      高速公路吉林省高速公安局延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塔怀壮:“同时提醒,在高速行驶时易发生危险的标段要减速慢行,一旦发生事故及时拨打救援电话:0431--12122”。

(转自延吉交通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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