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喜欢
查看: 15822|回复: 0

吉林省发布2019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最高每月涨296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4 16: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林省发布2019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近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2019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调整伤残津贴、 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标准、关于2019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社保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和确定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和确定范围
      (一)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的人员。
      (二)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工伤人员。 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和确定范围。




二、调整和确定标准
      (一)伤残津贴的调整。一级伤残每月 增加228元,二级伤残每月 增加218元,三 级伤残每月增加208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98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88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68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配偶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9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1元/人/月。
      (三)生活护理费的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增加296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237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78元。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支付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22元/人/日。
      (五)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的确定。一级伤残每月200元,二级伤残每月190元,三级伤残每月180元,四级伤残每月170元,五级伤残每月130元,六级伤残每月120元,七级伤残每月90元,八级伤残每月80元,九级伤残每月70元,十级伤残每月60元。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和确定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
      (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和确定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三)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的调整和确定标准。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0月21日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客服电话

0433-3374444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如需在线服务,请下载手机APP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Copyright © 2005-2019 http://www.bxxx.cn/ All Rights Reserved | 延边百姓信息网 版权所有 | 吉ICP备19005129号 | 增值电信营运许可证编号:吉B2-20160087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