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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一房多卖怎么办?要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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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5 13: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房多卖要怎么赔偿?




      生活中难免有遇到糟心事的时候,如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形,也真是够闹心的。

      如果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形,购房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甚至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另外,一房多卖包括一房二卖,在一房二卖中其实还能就房屋的产权做进一步的确定。当然,如果在一房二卖中,另一方是恶意串通卖家买得房子的,一般上被损害的买家仍能够购得该房产。而在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判断房子的归属权归谁,就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所以,在房屋已经具备过户条件时,建议就是及时找卖家办理过户,过户后也不会夜长梦多了。


2、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房屋,买卖中有多种登记手续,这点可以在买房前先做个学习,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房子被别人先取得了。


3、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经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所有。在没有任何登记的情况下,就要看谁现时占有该房了,关于这一点就要注意什么时候能够取得房子,然后进行占有。


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买卖标的签订多份合同的,买受人均主张标的物的,标的物受领的顺序是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先给付的、先签订合同的。

      在购房前,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房子的性质,有无产权,是否办理过抵押等。如果房子不能直接过户,下单前还是要三思。因为在过户完成前,即便是委托公证部门对房屋进行公证,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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